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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威远县“十三五”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

    信息发布者:威远县东风村
    2017-03-06 13:47:04    来源:威远县政府网   转载

    各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

      《威远县“十三五”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已经2016年11月18日县第十六届人民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和2016年11月23日十四届县委常务委员会第13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威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月3日

      



      

    威远县“十三五”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务院关于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四川省突发事件应对办法》《内江市“十三五”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内府办发〔2016〕27号)、《中共威远县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威委发〔2016〕7号)、《威远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威委办发〔2016〕9号),结合我县实际编制本规划。规划期为2016—2020年。

      第一章 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面临的形势

      第一节 现有基础

      “十二五”期间,县委、县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高度重视应急管理工作,大力推进应急预案体系、应急体制、机制和法制建设。全县各镇、各部门(单位)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四川省突发事件应对办法》为主线,以实施《威远县“十二五”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为抓手,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立足县情、实事求是,着力完善应急管理运行机制,加强应急体系建设,不断强化社会参与,提升应对处置突发事件的综合能力,有力地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平安和谐社会建设。

      1.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强。成立了以县长为主任,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县人武部部长、县政府办主任为副主任,县级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威远县应急委员会,设立了县应急委办公室和12个专项应急指挥部。各镇明确了应急管理机构和专管人员,村(社区)组设有信息报告员;建立了应急管理工作“一岗双责”制,严格实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责任追究制,基本形成了“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和高效运转机制。

      2.预案体系进一步完善。全县制订并完善县级总体应急预案1个,县级专项应急预案29个,县级部门应急预案80个,镇级应急预案169个,基本形成了“横到边、纵到底”、“多层次、广覆盖、衔接配套”的应急预案体系。

      3.救援队伍进一步壮大。依托公安消防大队组建了1支县综合应急救援大队;组建了公安、消防、卫生、燃气、通讯、气象、民兵、应急信息员等应急队伍43支,共1889人;以镇、村为单位,以镇、村干部和基层民兵为成员组建应急队伍85支,共3112人。

      4.应急值守进一步规范。县政府总值班室纳入应急办统一管理后,落实了专门值班场所,从县政府办公室抽出10人轮流值班,为政府在应对突发事件中信息畅通、反应迅速、决策科学、处置高效提供了基础保障。制定了《威远县突发事件信息管理办法》和《威远县值班工作规则》;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完善值班记录和交接班制度,坚持实行值班工作定期抽查、通报制度。

      5.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加强了抗灾救灾等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设,健全了储备制度。积极推进跨部门、跨行业的应急物资协同保障、监测预警和信息共享体系建设,初步建立起了快速调运和紧急配送机制,提高了综合保障能力。

      6.监(预)测系统进一步建立。建立并完善了以预防为主的日常监督检查机制,加强排查、巡查和核查等监督检查工作,及时发布各类预警信息,避免和减少了突发事件的发生。气象、水文、卫计、地质灾害、森林防火、农林病虫害等监测网络已基本建立;整合公安110、交通122、消防119、急救120等现有报警平台资源,接受预测预警信息和单位、个人报警。全县已建成30个区域气象站,基本实现全覆盖,气象监测服务能力明显提升。

      7.处置能力进一步提高。在各类突发事件面前,全县各镇各部门(单位)反应迅速、组织得力、指挥科学,成功应对处置了“7.20”连界镇地质灾害、“4.20”芦山强地震、区域性暴雨洪涝灾害、“1.5”小河镇岩洞湾矸子厂瓦斯燃烧事故、“4.10”煤气冷凝水溢出事故等各类突发事件, 最大限度地减少了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生命财产损失。特别是在应对处置“4.20”芦山强地震中,全县各镇各部门(单位)闻灾而动,全力以赴开展抗灾自救,积极支援重灾区,密切关注灾情动态和社会舆情,及时化解社会矛盾,取得了抗灾救灾的重大胜利。尤其是武警中队、公安消防大队、公安民警发挥了抢险救灾突击队骨干力量作用。

      8.宣教培训进一步深入。积极开展应急管理干部培训,进一步增强了各级领导干部的风险防范意识。通过报刊、广播电视、宣传栏等多种载体,召开专题会议,开展应急演练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防震减灾、防汛抗旱、地质灾害、安全生产、道路交通、消防安全、传染病防控、食品药品安全等相关知识,有效增强了社会公众的防灾避险意识和提高了社会公众的自救互救能力。

      9.科技支撑进一步强化。建成了全县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网络系统。加强了对气象灾害、森林火灾、地质灾害、环境突发事件、重大传染病疫情的监测预警、预防控制,提高了早期发现、防范和处置能力。

      10.法规制度进一步健全。对应急管理有关规定和制度进行了清理和完善,全县先后出台了《威远县突发事件信息管理办法》《威远县值班工作规则》《威远县“十二五”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威远县突发公共事件事发初期处置规程》《威远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30余个规范性文件,全县应急管理工作逐步纳入了制度化、法制化轨道。

      第二节 薄弱环节

      1.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有待完善。部分单位应急管理机构设置不规范,人员编制、经费投入不足,交通通信等必要装备差,难以充分发挥值守应急、信息汇总、综合协调、运转枢纽作用。突发事件信息报送的时效、质量有待提高,值守应急工作尚需加强。部门(单位)之间、条块之间在突发事件的预防与处置中衔接还不够紧密,风险隐患排查整改、社会参与激励等长效机制建设有待加强。

      2.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专业应急救援队伍还存在种类不全、力量不足、布局不够合理等问题,开展事故灾难、地质灾害等紧急救援的大型、特种和先进适用装备较为缺乏;专业队伍培训演练不够,不能充分满足实战需要。

      3.应急物资和紧急运输保障能力亟待增强。应急物资储备信息库建设滞后,缺乏统筹管理;储备资金投入不足,应急救援设备设施存储不足,储备方式单一,数量偏少,品种难以实现动态调整;应急物资、人员和应急所需通信指挥车、救援车、应急通讯设备等应急所需资源还匮乏。

      4.应急宣传教育亟待强化。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不强,防灾避险意识和自救互救知识还比较缺乏,应急知识宣传教育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的“五进”工作还有死角,普及力度尚需进一步加大。

      第三节 总体形势

      我县自然灾害种类多、发生频率高、造成危害大,因极端天气引发的自然灾害呈现出多发频发态势。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公共卫生安全、企业生产安全、道路交通安全等面临的压力增大。当前,各种传统的和非传统的、自然的和社会的、国际的和国内的风险矛盾交织并存,不确定因素明显增加。这些新情况、新发展、新变化带来的公共安全危机,对加强我县应急管理工作,健全完善应急体系,全面提高应对能力,提出了新的挑战和更高的要求。

      1.自然灾害类方面。随着全球气候变暖,暴雨洪水、严重干旱、持续高温、风雹雷电、低温冰雪等重大气象灾害发生次数趋多,强度加大;泥石流、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发生频率高、成灾快、点多面广;稻瘟病、稻飞虱、小麦条锈病、蝗虫、蜀柏毒蛾、松毛虫等重大农林有害生物灾害呈上升趋势,有害生物入侵扩散加剧;森林火险等级和发生数量呈上升趋势;地震灾害预防和应对工作仍需不断加强;自然灾害次生的突发环境事件时有发生。

      2.事故灾难类方面。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受利益驱动,重生产、轻安全的问题比较严重,镇、部门和企业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的问题比较突出,再加上安全生产基础薄弱,投入严重不足,导致安全事故灾难发生的风险较大。交通事故造成的死亡人数仍偏多;社会防控火灾能力还需加强;经济增长与环境保护矛盾加深,环境事故隐患增多;公共设施和特种设备隐患仍然存在。

      3.公共卫生事件类方面。随着人口以及食品药品的广泛流动,重大疫病流行以及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的风险大大增加,对疾病防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以及应急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传染性疾病特别是近年来先后出现的高致病性禽流感、埃博拉、中东呼吸综合征等传染病严重威胁着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食物中毒、职业中毒和其他中毒事件未能杜绝,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中市场秩序混乱、源头污染严重、监管力量薄弱等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直接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增加群众的心理忧虑与社会恐慌。强化公共卫生事件防控能力,特别是避免重大传染病爆发、有效应对和防止食品安全事件,已成当务之急。

      4.社会安全事件类方面。我县正处于经济转轨、社会转型期,各种矛盾、摩擦和冲突错综复杂。因企业改组改制、拖欠工资福利待遇、征地拆迁、下岗就业、养老保险、环境污染等社会矛盾和热点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仍在高位徘徊。恐怖活动、经济安全、信息安全等非传统安全威胁进一步凸显。

      第二章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建设目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并切实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发展五大理念,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坚持预防与处置并重、常态与非常态结合,针对突发事件特点和预防处置中的薄弱环节,分类强化预防处置能力建设;以基础建设和重点项目为抓手,全面布局与重点建设统筹,近期任务与长远目标兼顾,健全完善应急体制机制,着力解决应急管理的共性问题,全面提高预防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综合能力,切实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努力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第二节 基本原则

      1.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县政府制定总体规划,对全县应急体系建设作出部署,整体把握应急资源的合理布局。各镇、各有关部门(单位)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应急体系建设规划,与全县应急体系建设总体规划有效衔接。在加强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预警、应急处置和恢复重建以及应急保障等能力建设的基础上,重点加强薄弱环节建设,着力解决提高应急响应时效等突出问题,增强第一时间快速反应能力。

      2.整合资源,平战结合。充分挖掘利用存量资源,健全完善统筹协调机制,促进各镇和各部门(单位)在信息、队伍、装备、物资等方面的有机整合,最大限度地实现资源共享,提高利用效率,避免重复建设。坚持平战结合,切实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和各类应急资源数据库建设,积极做好预防和应急准备工作。加强对各类突发事件发生、发展及衍生规律的研究,增强监测预警能力。加强应急培训演练,不断提升突发事件应对处置能力。

      3.分级负责,分步实施。根据现实需要和实际能力,确定县级相关部门(单位)和各镇的建设任务,有针对性地开展重点项目、示范项目建设;按照现行的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分级分步组织实施。

      4.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充分发挥政策的导向作用,引入市场机制,调动各方面参与应急体系建设的积极性。把政府管理与社会参与有机结合起来,提高应急管理工作的社会化程度。

      第三节 建设目标

      1.总体目标。到“十三五”期末,全县建成较为完善的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法制更加健全,应急技术手段更加先进,应急队伍救援能力不断增强,应急物资及装备更加完善,运输保障更加有力,公众应急能力意识不断提高,预防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综合能力极大提升,公众生命财产安全得到更加有力的保障。

      2.四大类突发事件分类目标。

      (1)自然灾害类。应急救助能力显著提高,受灾群众12小时内得到基本救助;年均水旱灾害直接经济损失占本级GDP的比例均控制在1.5%以内;洪水预报提前3-8小时发布,预报合格率达到85%以上;暴雨、大风、冰雹、寒潮、大雪等灾害性天气监测率达到90%以上,预报时效提前3-8小时;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率达到100%;农业重大有害生物损失率控制在5%以下;森林火灾受害率低于1‰,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低于3‰。

      (2)事故灾难类。亿元地区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45%以上;工矿商贸从业人员10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35%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万车死亡率下降30%以上,民爆、有毒有害等重大危险源监控率达100%;全县道路干线客运、危化品和集装箱运输车辆全部纳入GPS监控,水上交通事故救助有效率达到95%;全县主要污染负荷85%的废水、废气等重点污染源纳入监控范围,重点污染源、涉重金属企业全部实现在线监控;重大、特别重大事故灾难得到有效遏制,救援能力明显提高。

      (3)公共卫生事件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的网络直报率县级达到100%,镇卫生院达到95%以上;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县级覆盖率达到100%,逐步推进并覆盖各镇;全县突发动物疫情监测和报告网络覆盖率达到100%,应急预备队在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后24小时内到位率达到100%。

      (4)社会安全事件类。信息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显著增强,社会安全事件综合防控能力进一步提高;进一步健全社会治安事件、突发群体性事件和恐怖袭击事件防控体系,完善矛盾排查、信息预警、应急处置和责任追究机制,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银行业、证券期货业、保险业突发事件稳中有降,重要金融业务系统安全保障水平得到提高;能够有效应对粮食、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市场异常波动。

      第三章 主要任务

      “十三五”期间,全县重点规划监测预警系统、信息与指挥系统、应急队伍、物资保障能力、紧急运输保障能力、通信保障能力、恢复重建能力、科技支撑体系、培训与演练体系、应急管理示范项目共十个方面的建设任务。

      第一节 加强监测预警系统建设

      进一步加强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及社会安全事件预测、风险分析及控制理论的研究,全面提高预警预测能力。开展各类风险隐患调查,全面完成全县范围内各类风险隐患的调查、登记建档工作,建立完善风险隐患数据库,为各类突发事件的监测预警和隐患治理提供基础信息。加强重点领域监测预警系统建设,逐步完善覆盖全县的各类突发事件监测网络系统,构建突发事件综合预警系统,提高突发事件监测预警和综合分析能力。

      1.县政府应急办负责县级预警信息发布平台项目建设,及时、准确发布预警信息。依托县公安局指挥网络、政府系统办公业务资源网及相关网络,整合各领域预测预警信息,建立全县突发事件综合预警系统,实现预警信息汇总、分析、研判和发布功能。

      2.县环保局负责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环境污染源基本情况调查,建立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污染物的档案库,编制有毒有害危险品分布图。

      3.县卫生计生局负责完成重要传染病传染源、疫病疫源地等公共卫生隐患调查,建立公共卫生隐患数据库。进一步完善县、镇、村三级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网络系统,健全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等公共卫生事件监测系统。

      4.县公安局负责整合各类社会安全事件情报信息资源,健全情报信息汇总研判机制,加强人口密集场所、群体性事件等社会安全事件监测信息报告系统,建立健全社会安全事件综合预警系统。

      5.县农林局负责做好农业有害生物预警控制站和监测系统建设,加强森林火险预报、火情监测工程和森林病虫害监测系统等监测能力建设,推进动物防疫体系建设项目。

      6.县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食品药品安全体系能力建设,建立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预警监测体系,进一步扩大监测覆盖面,增加监测点,改进监测技术和手段,完善药品和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预警系统。

      7.县水务局负责协调水文站网建设项目,在扩充和完善现有水文监测站网的基础上,适当增加监测点密度,重点是水情信息采集和洪水预报系统建设、水文数据库及水环境监测评价系统建设。

      8.县气象局负责在扩充和完善现有监测站网的基础上,适当增加监测点密度,并负责灾害性天气监测与信息系统、气象灾害预报预警服务系统、地质灾害气象监测预报系统建设项目。

      9.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地质环境管理信息系统和对讲平台建设,重点是全县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监测系统。建立县、镇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系统。

      10.县安监局负责完善全县物联网综合安全监控平台,一是将全县煤矿、非煤井工矿山企业的瓦斯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视频监控系统数据集中上传到县监控平台实施有效监控;二是将全县的重大危险源、危化品企业的相关监控数据上传到县监控平台实行集中监控。配合督促相关部门对生产经营场所、有危险物品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周边环境开展隐患排查,采取措施排除隐患。

      11.县粮食局负责加强和完善粮油监测预警机制建设,重点加强粮油市场动态监测的快速反应能力。

      12.县质监局负责督促有条件的单位,积极采取电子标签信息技术,安装监控设备,开展特种设备监控系统的建设。

      第二节 加强综合预警信息发布体系建设

      在各部门(单位)现有专业信息与指挥系统基础上,重点建设县政府综合应急平台,完善县级各部门(单位)指挥系统并与省、市应急平台互联互通,实现应急信息资源整合与共享,健全信息综合研判、指挥调度、辅助决策和总结评估等功能,形成完整、统一、高效的应急管理信息与指挥协调体系。

      1.县政府应急办、县公安局牵头负责,依托县公安局指挥中心建设县政府应急指挥中心,县各专项指挥部建立分中心,统一数据格式、规范硬件接口,使县应急指挥中心与县各专项指挥分中心、县级相关部门与同级相关部门之间应急平台对接互通,实现应急值守、信息汇总、事态跟踪、指挥协调、专家研判等功能。

      2.县水务局负责防汛抗旱系统建设,重点是防汛抗旱信息采集系统、通讯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决策支持系统建设。

      3.县综合应急救援大队负责应急救援指挥中心项目建设,着力解决救援队伍的装备、办公设施、培训演练等。

      4.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建设地质灾害重点镇应急指挥、应急反应队伍和地质环境监测站。

      5.县公安局负责社会治安、道路交通、群体性事件监控与指挥系统。加大在县主城区干道、重点区域和交通事故高发路段安装电子眼数量,实现监控指挥一体化。以县公安指挥中心建设为重点,加强县城区以及敏感区域反恐应急能力建设、加快反恐应急指挥系统建设。

      6.县农林局负责加强农业有害生物、森林火险、森林病虫害、动物疫病监测,做好突发事件综合预警系统建设,完善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的信息发布体系,健全完善预警信息快速发布机制。

      7.县公安局、县卫生计生局、县气象局(地震办)等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应急信息与指挥系统,发挥示范作用。县安监局要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指挥体系。县环保局要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信息与指挥系统建设。县卫生计生局、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县农林局要进一步健全传染病疫情、不明原因疾病、食品药品安全和动植物疫病疫情等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信息与指挥系统,完善应急决策指挥体系。

      8.县经济信息化局负责监测、分析经济运行态势和质量,建立健全全县工业经济和服务业运行预警机制以及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

      9.县人行负责建立健全全县金融业运行预警机制。

      第三节 加强队伍装备体系建设

      进一步整合现有应急队伍资源,改善技术装备,开展培训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1.加强救援队伍建设。加大综合应急救援大队的装备投入,强化多种救援技能培训,发挥这支精锐部队的铁军作用。

      2.加强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公安、交通、卫计、安监、食药、环保、水务、国土、农林、电力、通讯等应急任务繁重的部门和高危行业、企业(如:水、电、油、气、矿山、危险化学品、林场等)必须组建相应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

      3.加强预备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机关、企事业单位、公益团体、城镇社区、村组等社会力量的作用,建立各类社会化、群众性预备应急救援队伍。

      4.加强志愿者队伍建设。依托共青团组织、红十字会、基层社区,建立形式多样的应急志愿者队伍,重点加强青年志愿者队伍建设。由团县委牵头制订完善、实施《威远县应急志愿者管理办法》,负责常态下做好各专业应急志愿者的登记、注册和管理,应急时根据需要参与应急救援。

      5.驻威武警部队、消防大队、民兵和预备役是处置突发事件的主要力量,按照有关规定参加应急处置工作。

      第四节 加强物资保障能力建设

      加强应急物资管理体制机制建设,形成以县应急物资保障系统为枢纽,以相关部门(单位)应急物资管理系统和各镇应急物资保障责任机构为支撑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立县应急物资信息库、监测网络、预警体系和综合管理、调度系统;完善应急物资紧急生产、政府采购、征收征用、余缺调剂与调运机制。调整和丰富应急物资的实物储备,建立应急物资储备更新、轮换的财政补偿政策和核销制度;鼓励企业充分利用现有资源代储政府应急物资,并给予政策或资金支持。

      1.县经济信息化局负责根据实际需要和生产企业的情况快速组织重要应急物资的紧急生产和调运等保障工作;负责各类方便食品、瓶装水、猪肉、食盐等食品储备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

      2.县民政局负责救灾物资保障和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包括临时避难场所的食宿等物资储备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

      3.县粮食局负责粮油应急储备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

      4.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应急运力、公路抢险救灾工程机械应急物资的储备,建立应急客(货)车辆、船舶、推土机、挖掘机、吊车、平板拖车等工程机械、运输工具的登记和数据库。

      5.县水务局负责防汛物资器材、水源、管线(含县城供水系统)应急抢修的通用、专用物资储备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并建立防汛器材、物资的登记和数据库。

      6.县住建局负责工程、燃气等事故灾害的抢险救灾装备、器材及物资及县内公园森林防火物资的储备。负责市政设施(不含城市供水系统)的抢修物资的储备。

      7.县供电公司负责供电应急物资、变电站的应急抢修的储备、登记和建立数据库。

      8.县质监局负责建立特种设备应急物资的登记和数据库。

      9.县安监局负责建立矿山等救援设备应急物资的储备、登记和数据库。

      10.县气象局负责气象灾害监测、预警、预报等方面的应急物资的储备。

      11.县公安局负责交通事故拯救、消防救生、反恐、防爆等应急装备及物资储备。

      12.县环保局负责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处置所需的应急物资储备。

      13.县城管局负责县城环卫设施的抢修物资的储备。

      14.县农林局负责动植物疫情防疫、森林防火等应急物资的储备。

      第五节 加强运输保障能力建设

      重点整合社会各方面运输能力,建立应急物资和队伍的紧急快速运输通道,形成联合运输网络系统及协调机制。充分发挥交通战备系统的优势和作用,建立交通战备保障与应急交通保障统筹协调机制。建立县紧急运输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完善公路、水路运输能力紧急调度机制,充分发挥现有公路、水路运输系统的紧急运输保障能力。

      1.县交通运输局牵头,组织县运管所、协调县公安交警大队等有关部门,建立完善紧急情况下各种社会交通运输工具的依法征用程序、补偿机制和应急车辆绿色通道保障制度。建立县紧急运输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完善公路运输能力紧急调度机制,充分发挥现有公路运输系统的紧急运输保障能力。

      2.县交通运输局负责补充储备重要公路工程抢修装备,提高清障及修复能力。

      3.县农林局、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加强重点林区防火道路建设,提高重点林区防火网密度。

      第六节 加强通信保障能力建设

      依托各通信企业,完善公用通信网,逐步建立跨部门、多手段、多路由,有线和无线相结合的应急通信系统,重点加强移动式、智能化的紧急指挥通信技术装备配备。现场与政府应急指挥中心之间的通信,逐步向以移动式卫星通信转播车为枢纽,实现视频、音频、数据信息的双向传输方向发展。建立完善各级、各类应急管理和指挥调度机构间通信网络,县、镇应急指挥机构和应急队伍配备适用的通信装备,形成公众与专用、保密与非保密相结合的应急通信保障网络体系。必要时可紧急租用驻威部队、武警或征用其他部门以及社会通信设施。县、镇人民政府必须有备用通信工具。

      1.县人防办负责移动应急通信指挥建设项目。多方筹措资金,完善1辆具有视频、音频、数据信息的双向传输移动应急指挥车,实现突发事件现场事态跟踪、移动指挥与信息传输,确保应急通信所需。

      2.县经济信息化局、县文广体新局牵头通讯营运企业,负责网络基础设施工程,实现互通互联,确保信息畅通,建立县应急广播平台,构建全县综合信息网络基础设施。

      3.县电子政务办负责电子政务基础工程,完善电子政务基础网络设施,促进各业务系统和业务办公互联互通,并根据自身需要增加保密通信设备。

      4.各镇及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现有通信网络资源,构建应急管理机构间的指挥调度通信网络,实现县、镇应急指挥通信网络的连接。各镇及相关部门要统筹规划各专业部门应急通信保障能力建设,以公用应急通信为支撑,形成快速搭建现场应急通信平台的能力。

      第七节 加强恢复重建能力建设

      按照相关标准,根据我县地理特点和人员空间分布的现状,科学编制避难场所规划,加快紧急避难场所和紧急疏散通道建设。加强受灾群众安置和现场恢复能力建设,保障灾区生产、生活和社会秩序尽快恢复。建立恢复重建标准和科学的灾情评估系统,制定恢复重建规划,为后续恢复重建打好基础。

      1.县供电公司,县水务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经济信息化局、县文广体新局分别加强对供电、供水、供气、交通和通信枢纽等生命线工程系统破坏情况调查和快速抢险能力建设。

      2.县城管局加强废弃物、污染物的清理和无害化处理能力建设,配备必要的工程装备与移动式无害化处理设备。

      3.县民政局建立灾情信息通报机制,在受灾群众临时安置场所配置必要的公众信息传播设备。设立基本生活保障和心理救助服务站点,为公众提供人文关怀,稳定公众情绪。

      4.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开展对中小学校、民房住宅受灾损失普查,在科学评估现实和潜在损失(损害)的基础上,制定恢复重建规划,避让危险区段。

      5.县住建局负责高层建筑按标准规范重点解决消防安全、幕墙安全等问题。党政机关、重要单位按要求配备备用电源。推广适用的建造和加固技术,提高农村民居抗震防灾能力。

      6.县人防办、县住建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民政局负责,加大全县紧急避难场所规划建设的力度。

      ——按照相关标准,根据我县地理特点和人员空间分布的现状,编制紧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

      ——加快紧急避难场所和紧急疏散通道建设。完善拓展广场、绿地、公园、学校等公共场所的应急避难功能,设置必要的基本生活设施,推进地震、地质灾害、洪涝等多灾、易灾地区避难场所基础设施建设。

      ——向公众广泛宣传紧急避难场所的分布地点、标识、避难线路等相关知识,最大限度地保障公众的生命安全。

      第八节 加强科技支撑体系建设

      强化科学技术对应急管理工作的支撑作用,研究制定相关应急管理标准体系,初步形成县应急科技支撑体系。

      1.结合全县科技发展规划的实施,大力支持有关科研机构开展应急管理技术研究与开发,加速推进现有科技成果转化,完善应急管理标准体系,切实加强应急科技支撑能力建设。

      2.围绕预防处置四大类突发事件,依托有关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检测检验机构,整合现有科技资源,优化科技力量布局。

      3.通过多种渠道,组织有关单位联合攻关,围绕预防处置四大类突发事件,重点加强对气象灾害、森林火灾、地质灾害、煤矿瓦斯爆炸、天然气气井井喷、油气管道泄露和爆炸、突发环境事件、重大疫病疫情、植物病虫害、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等的监测、预警、预防、控制等技术研究,提高早期发现、防范和处置能力;开展地震、火灾、煤矿事故、危险化学品泄露、交通运输事故、群体性中毒、重大疫病疫情、综合减灾等关键应急救援技术研究;健全城市防灾及应对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的技术支撑体系,大力发展城市综合防灾与保障新技术;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完善应急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推动有关企业和研究机构应急装备研发工作。

      4.按照国家、省、市规范要求,建立健全我县应急能力评估、应急救援绩效评估、各类应急人员资质管理等标准规范,完成应急通信互联、信息交互和共享、应急资源分类及配置等技术标准规范编制工作。

      5.加强应急管理专家队伍建设,县、镇和县级有关部门(单位)分别组建专家队伍,完成专家信息收集、分类建档和组建专家组等工作,建立相应数据库和专家信息共享机制,形成分级分类、覆盖全面的应急专家资源信息网络。完善专家参与预警、指挥、救援、救治和恢复重建等应急决策咨询机制,开展专家会商、研判、培训和演练等活动。

      第九节 加强培训与演练体系建设

      依托现有培训资源,加强专业培训,逐步形成覆盖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培训与演练体系,着重提高应急管理人员和各级领导干部的应急知识和指挥技能,提高全民公共安全意识和素养。

      1.积极开展应急管理培训。

      (1)加强应急管理专业人员的培训工作,定期对应急管理工作人员进行基本技能和专业技能的演练培训,提高应急管理工作人员的实战能力。

      (2)定期组织应急管理工作人员参加学习考察和交流活动,开拓视野,学习先进的管理经验。

      (3)依托县委党校设立应急管理培训基地,并建立针对领导干部、应急管理工作人员及其他公职人员的应急管理培训制度。将应急知识教育列入公务员培训内容,制定培训计划,不定期举行短训班或专题研讨班,提高公务员的公共安全意识。

      2.深化应急知识宣传工作。

      (1)加强针对公众的应急常识宣教工作。通过各种媒体介绍预案的目的、主要内容和各种应急常识,向公众发放通俗易懂的各类事故应急救援读物,使公众了解应急预案的基本内容与要求,掌握各类突发事件的报警方式,知晓突发事件的避险、自救、互救等方面的常识,提高危机意识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2)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知识科教普及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介绍、普及应急知识。

      (3)针对公众不同对象和特点开展应急知识教育。把公共安全和应急防护知识纳入学校教学内容,促进中、小学及幼儿园开设应急常识教育课程。把公共安全和应急防护知识纳入企业的培训范畴。加强对高危行业从业人员的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在职业资格认定考试中增加相关内容。

      3.认真做好突发事件及其处置情况的新闻发布与信息公开工作。

      (1)建立突发事件新闻发布与对外报道的快速反应机制。在新闻宣传部门指导协助下,建立事件主管单位或辖区政府新闻发言人牵头负责,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应急处置预案与新闻发布预案同步启动的工作机制,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和分阶段向社会发布信息。

      (2)做好现场记者的采访服务管理工作。在确保事件顺利处置和记者人身安全的前提下,确保记者正当的采访权益,规范记者采访活动。

      (3)加强政府部门专业应急机构、相关部门(单位)新闻发言人及基层负责人和应急工作人员应对媒体的素质培训,提高现场接待记者采访的能力。

      第十节 应急管理示范项目建设

      建设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应急管理示范项目和示范区。重点开展应对地质灾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燃气系统突发事件等方面应急管理项目的研究工作。加强避难场所、紧急疏散应急管理等项目的建设,努力争取将上述项目建成省、市应急管理示范项目。

      1.深入开展基层应急管理示范单位建设,规范化、标准化达到要求的通报表扬为年度县级应急管理示范单位。

      2.各镇人民政府、严陵工业园区管委会、连界工业园区管委会、镇西食品工业园区管委会及县级有关部门(单位)针对不同类型突发事件的发展规律和特点,结合各领域专项规划的实施,开展预防和应对暴雨洪涝、冰雪雨冻、地震、地质灾害、煤矿瓦斯及透水事故、危险化学品事故、道路交通事故、突发环境事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群体性事件等方面的示范项目建设。

      3.各镇开展村(社区)应急综合性示范项目建设。结合新农村建设,规划和实施农村综合防灾减灾示范项目,并逐步推广至广大农村地区。结合征地安置和新农村建设等项目,选择1—2个村开展防灾减灾安居示范工程建设。

      4.县气象局、县国土资源局选择若干重大关键基础设施,实施地震、地质灾害和人为破坏等自动监测与紧急自动处置试点工程,为全面实施关键基础设施保护计划积累管理与技术经验。

      第四章 重点建设项目

      在整合现有应急资源的基础上,针对应对较大以上突发事件的薄弱环节和共性问题,规划县政府应急指挥平台建设、县机械化养护中心建设、动物疫病监测预警体系建设、火险监控重型数字云台、山洪灾害防治、地质灾害隐患点培训与演练、县级应急广播平台、威远县气象防灾减灾指挥中心、威远县应急救援基地暨第二消防站项目等重点建设项目(见附件)。

      第五章 组织实施与相关政策措施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完善应急管理工作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明确应急管理的责任主体、工作主体,明确责任单位和主要责任人,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切实加大领导力度和工作力度,保障各项建设任务落到实处。

      第二节 加强法制建设

      进一步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宣传贯彻力度,切实提高依法应对突发事件的意识和能力。进一步修订完善现有相关规范性文件,认真总结行之有效的做法和规律性认识,研究制定规范措施和配套政策,实现应急管理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加大应急相关法律法规执法力度,严格依法管理。

      第三节 加大投入力度

      各镇、各县级有关部门(单位)应加大对应急管理工作日常经费、救灾装备及物资储备所需经费的投入力度,支持推动应急管理工作;将相关应急基础设施建设纳入预算内基本建设计划,对规划布局内的监测预警、应急指挥平台建设等重点项目给予支持;建立紧急情况下财政资金快速拨付制度,确保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应急支出需要。对政府设立的应急救援机构,逐步探索建立应急救援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制度。鼓励单位和公民参加灾害保险,分散风险,减少损失。各镇及相关部门应急体系的建设项目所需资金,按原有渠道申请报批。本规划重点建设项目,在积极争取省、市财政支持的同时,按相关程序报批,按照事权划分原则,由有关方面共同承担。

      第四节 强化政策保障

      充分发挥保险的经济补偿、资金融通和社会管理功能,使其进一步介入突发事件的预防、处置和恢复重建等,鼓励保险公司加大产品和服务创新力度,发挥防灾防损作用,为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提供保险服务。建立应急管理公益性基金,鼓励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开展捐赠。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研究落实与应急管理相关的税收等优惠措施。建立应对突发事件相关资源依法征收、征用、调用的补偿机制,提高社会动员能力。建立健全重要应急物资紧急生产、政府采购、征收征用、余缺调剂与调运机制,建立储备更新、轮换的财政补偿政策和核销制度,鼓励、支持企业充分利用现有资源代储政府应急物资。通过政府科技计划、基金等,对应急管理基础理论和关键技术的研究开发给予倾斜。鼓励和支持相关机构开展公共安全技术理论研究,开发用于突发事件预防、监测、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的新技术、新设备和新工具。加强对应急产业发展的指导,推动应急产业体系建设,积极培育应急产业龙头企业,促进应急产业发展。

      第五节 加强评估检查

      建立完善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制度,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及综合评估。各镇人民政府、严陵工业园区管委会、连界工业园区管委会、镇西食品工业园区管委会、县级各部门(单位)要按照县政府要求,抓紧开展本镇本部门(单位)应急建设体系规划的制定工作,并与县政府应急建设体系规划相衔接、相协调。县政府应急办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开展全面评估,检查规划落实情况,查找规划实施中的问题,根据需要对规划进行调整和补充,保障规划建设目标的全面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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